法制周報訊(記者 伏志勇 見習記者 李林俊)近日,長沙市民傅先生向《法制周報》記者投訴,稱其在金茂府二期購買的房屋存在多處質量問題,與開發商幾經協商無果,以致約定交房日期一再拖延。接到投訴,記者即刻前往調查。
驗房發現多處質量問題 開發商表示均已整改
2017年12月4日,傅先生與長沙金茂梅溪湖國際廣場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茂公司)簽訂了《長沙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花費400多萬購置其開發的精裝房一套,雙方約定2019年3月31日前交付。
2018年12月30日,傅先生初步查驗時發現,房屋內部存在多處裝修質量問題:客餐廳、次衛生間大理石地板磚開裂、室內新風系統無法使用等,當場在《長沙金茂府快修單》上羅列了19處需要整修的項目清單,金茂公司現場工作人員答應在約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前整改到位。
次年4月-6月,金茂公司三次通知傅先生驗收房屋,傅先生經過多次驗收,發現地磚開裂問題一直未整修,甚至出現裂紋增加,開裂面積增大等情況;臥室浴缸鋼架支撐結構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對此,金茂公司表示:已按業主要求進行多次維修,但均得不到認可。
第三方檢測機構鑒定均不合格 雙方就賠付問題談不攏
針對屋內存在的質量問題,傅先生通過岳麓區人民法院委托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作了質量鑒定。
經鑒定,房屋主臥新風送風軟管安裝有卷曲現象,安裝方式不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對風管安裝的要求;客廳部分大理石地磚表面存在裂紋,不符合《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板塊應無裂紋、掉角、缺棱等缺陷”的要求,且客廳通道的4塊地磚表面有裂紋且下方存在空鼓;浴缸支架為角鋼和方矩管,其中方矩管的尺寸為40mm×20mm,不符合《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中《建筑、安裝原材料、設備及配件產品進場驗收記錄》,支架的鍍層質量不符合《產品質量證明書》相關要求。
傅先生告訴記者:“僅這一棟,就不止我這一戶出現了這樣的問題,開發商不愿意徹底返工整修,更換開裂地磚,只對部分開裂地磚進行表面修補。”
金茂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此回應稱,在與業主傅先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就已對室內公區部分采用天然石材可能存在裂紋等情況做了明確提示,且部分石材所帶的天然裂紋并未達到更換的標準。在此期間,公司曾多次與業主溝通,業主堅持要求賠償,要求更換客餐廳80%以上石材及浴缸支架。由于業主的賠付訴求過高,至今無法與之達成一致賠付意見。
對于此事的進展,本報還將繼續關注。
責編:李林俊
來源:法制周報